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告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14:53
我一个朋友是货运司机,常年为本地烟草公司运送烟草到全国各地,但是最近在去外地的烟草公司出了事故。具体是这样的,该烟草公司大楼的大门是玻璃的,并且没有任何警示“小心玻璃”之类的提示,我朋友就没留意,直接冲了上去,玻璃就碎了,其中碎玻璃划伤他的膝盖,血管破裂,见骨。我觉得该厂家是要付赔偿的,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不是狠清楚。请哪位朋友解释一下,麻烦把相关条例粘贴给我看下。非常非常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规定,但这里面我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去寻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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