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加班法...不能多给几个工资么???跪求各位大虾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8:11:07
我妈妈是一个服装厂的员工,在哪里工作快2年了,每天7点上班,然后11点到12点休息,早点就5点多下班,一般都加班加到8点多,去的时候说每个月有一天休息,可是很忙每个月都不能休,这个可以理解,可是平时的法定节假日都没得休息,最多也就是十一、五一的时候各休上一天,春节期间的假倒是挺多,几乎能从节前休到正月十六。
我现在在一个厂子工作,每天8小时(周一至周五),加班的话是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是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是3倍工资,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些,我问过我妈,我说像他们这么加班工资怎么还这么少?我妈说他们是按天给钱的,一天多少多少钱...
我不想让他干,我妈不肯,我妈以前在大连商场里面是做床上用品的,前几年都能挣上一千二三百,现在也是这么个数,因为我们老家这边经济发展状况不是太好,要是还做床上用品,一个月也就八九百,所以才去服装厂的,可是我妈太累了,我特心疼她...

我想问一问我妈妈的厂子这样发工资,合法么?能不能要求什么补偿啊?或者向什么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改一下工薪制度或者上班时间什么的啊?我不想看我妈这么累还挣不了几个钱呐...
拜托各位大虾帮帮忙吧!好的再加100分!!!!!!!
那个服装厂挺大的,我妈是在分厂里面,他们有劳动合同,倒是不强迫所有人签,可是我妈那个厂子的人都没签,怕到时候辞职时候不让走。

我刚看了劳动法,难道不是对所有用工单位都有效么?这个对我妈的厂子不适用么?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不知道工资的具体情况无法帮你算。
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下去,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单位拖欠货款口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通过仲裁解决,仲裁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
一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加班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