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50:40
烦请法律人士看看,我们太无助了。

我父亲08年10月在武汉遇车祸去世,肇事车辆为汉阳一洗水厂车子,厂长雇佣的司机无驾驶证,车子也是厂长租的,08年12月作出了判决:判驾驶员、洗水厂厂长、车子车主三人负连带责任共同赔付,目前已证明驾驶员无偿还能力。

肇事方不执行判决,我们便向汉阳区申请强制执行洗水厂厂长和车主,洗水厂厂长说他就只有那些洗水设备,今年5月份,汉阳区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设备作了评估,评估后法院交给了拍卖公司拍卖,登报后,评估公司评估1.3万元一台设备,只有一家愿意出4000元一台,这是卖不出去的,法院可能要重新组织评估作第二次拍卖了。

我查了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令我们非常担心:这些设备一旦第二次卖不出去,法院就可以将这些设备以评估价抵给我们,我们是外乡人,这么多设备要搬走都得花很多钱,何况这些设备对我们根本没用。而且我们向法院申请的是执行厂长、车主二人,而法院现在却仅仅拍卖这些设备,我们再次以书面形式申请执行厂长、车主二人仍得不到法院的答复,法院目前未对厂长、车主的其他财产冻结,而且法院相关负责人也不愿意和我们多说什么,让我们很无助,很怀疑法院和肇事方勾结,一起把我们外乡人当猴耍。

我们该怎么办啊?是向法院的上级机关反映还是采取其他办法?如果向上级机关反映后,仍然不作为呢,毕竟法院和它的上级机关也有联系,官官相卫怎么办啊?是不是要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

有时候真感觉生活在中国太悲哀了。
向哪个机关反映比较好?

  1.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2. 法院受理。

  3. 申请复议。


以物抵债必须经你们同意否则是不能直接抵给你们的。目前你们是否掌握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呢?如果你们认为法院消极执行且有一定的理由或证据,可以根据民诉法202条向执行法院提起书面异议,执行法院裁定驳回你们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你们认为消极执行很严重,可直接根据203条申请提级执行,即申请上级法院执行。

如果怀疑法院,就不要依赖法院了,既怀疑又依赖就是傻子了,如果不怀疑,还想依靠法院,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就是由上级法院来执行,最好找个有能力的律师活动一下,不要说你没熟人之类的,看你的造化了

我认为该向上级机关反映,这种事不能拖的,说不准要拖多长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