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执行问题的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9:44:55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6月26号签收的"仲裁书"上面裁决用人单位给付我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补发的工资6080元并且要给我交10个月的社会保险且要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750元,可是我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间签收的"仲裁书"我这边已经过了15天的时效文书已对我产生法律效力,我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吗?谢谢

可以到仲裁委员会问一下,对方何时签收的裁决书,以便确定生效日期。如果裁决书已生效,单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

不行,你可以打电话去劳动局咨询一下,对方是什么时候拿的。如果对方再拿到仲裁书15日内没有起诉至法院。你才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一般情况对方不起诉的可能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