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的分摊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9:23:21
我司发一票散货去西班牙,交货方式是FOB。运输途中船只着火了。我们的货物没问题。现船公司要求我们出货人按货值的12%付给船公司作为修理船只的费用。
请问:1、我们是FOB的交货方式的,要不要赔偿这个费用?
2、船公司需要拿出什么证据要求我们赔偿?
3、这个费用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一艘船这么多的出货人,每一个出货人都要赔偿12%的,船公司获得的赔偿不是超过船只的损失很多了吗?

这个没有道理的,和FOB、CIF没有关系。
着火不是由于你的货物引起的,
船公司肯定是投过保的,
应该向保险公司或直接责任人要求赔偿。

如果你们的合同里没有关于船只毁损赔偿的约定,
不应该赔偿。
要求船公司拿出要求你们赔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