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工龄正式的企业警察又不是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哪些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42:20
公积金、养老金、社保、医保、失业金,原单位又怎算和给补偿?

首先要搞清楚辞退与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区别地.辞退是本人有过错地将不会得到补偿.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地可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 地规定执行

如果按解除劳动合同下岗或失业首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对你这批次人员有个补偿标准.{如工龄.工种等}同时你地社会保险将办到解除合同之年.以后地社会保险自己购买.养老金交多将来领多.反之.
医保也按上相同..房屋公积金要与单位对好账.
失业金你需到劳动就业局办理带上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照片2张到劳动就业局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后方可每个月领取失业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