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得帮帮忙 租房签合同一年未到期不想租了赔偿房东多少违约金 押金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07:58
我们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规定半年半年交房租,开始交了半年的房租,三千元的押金,合同上写明提前两月交下半年的房费,现在我们有事打算不租了,已经租了四个月了,也就是该交下半年房租了,跟房东商量,能要回我们三千元的押金吗,我们违约了,按道理来说我们应缴多少的违约金合适呢,请求懂这方面的帮帮忙谢谢了!

合同上怎么写的?仔细看看合同,如果你们中途退租会怎么样?
仔细看看,这个不用问,一切按合同解决,我是做房产中介的,
这种事见多了,还有就是看你们那房东人品怎么样,他要是不给你退,
你们也没办法,总不至于为那么点钱去告他吧......
所以这个事还是你们看着办吧...
1楼是百度宣传大师?2楼是律师? ....

<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无上述事由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有违约金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果房东有损失的话,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楼的 大家是同行啊 见解一样啊 看合同怎么写吧
合同写的怎么赔就怎么赔 这种情况 一般找人续租是最好的 关键还是要跟房东商量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