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未与本人协商,变更职位 原因为虚假的事实 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01:41
公司用虚假的事实为理由,未与本人协商变更本人的职位和工作内容,我是不同意的。我以签订了劳动合同,签满两年了,现在为第三年。
第三年的合同未到期还有11个月,如果公司不按照合同来,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不能单方面更改合同,需与你协商一致,你提到的虚假事实是什么?有证据吗?能不能证明是虚假的,如果可以是不成立.变更合同协商不行,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不知道你问问题的目的,因此无法给出有针对性地建议!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可以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负有举证那个责任,你胜算很大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在商量的基础上调动你的工作职位。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则应按照合同上的职位来,公司无权单方面的变更你的工作职位。

广东胡律师:

如果单位要变更你职位不与你进行协商你是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工作两年1个月折算成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