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应该负责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32:11
我妈妈今年57岁了

在超市帮厂家做促销员好多年了

去年九月在回家途中被车撞伤 一直修养至今

厂家已经停止发放工资

由于伤在股骨颈 恢复期在一年到一年半

马上又要做二次手术 还要继续休假

那么厂家应该负什么责任麽?

或者说 我们能向厂家追求什么补偿之类的么

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肇事司机全责)

广东胡律师: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属于工伤。

2、你妈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话,厂家要按按1的法律条款支付你母亲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然后向肇事司机索赔。

这要看情况啦.如果你是为厂家公干那么是可以向厂家要赔偿的,如果是私人事情那么根本没得赔,当然也要看你和厂家方面有是纤细的和约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