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没有希望要回工资?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47:18
我应聘了一个短期工,是一个少儿舞蹈的招生宣传工作,需要家长留下电话,有一定的难度,当初对方说有三天试用期,并且最少要干一个月,因为他是按月发工资,否则不好发工资。在我们过了试用期又干了一周之后他拿出了一个更严格的要求让我们实在无法干下去,请问我们应怎样要回工资?谢谢。。。
我是个学生,而且只有口头协议,好像他们说过干不够一个月不给钱,不过这一点在法律方面应该过不去吧。。。

先问他要,如果不给
接着干就是,他想要你自动退出就可以不给工资,那你就干下去,他受不了了想退掉你那就是他的问题,他肯定要给你工资。
如果你自己退出,他的借口就多了。
投诉有是有一定效果,不过很麻烦,还是先问他要,不给你再决定是不是接着做
要求更严并不代表就没工资了,没说错吧..
还有,可以明确告诉他你可能做不到要求上的,看他怎么办。

你报警! 劳动局也可以的

这要看有无协议或合同。这种情况下,还是去向劳动局咨询较好

首先,你的老板还没有说不发工资,所以你的工资不能说没有~~
再来,如果干不下去找老板辞职,工作一天就算一天的钱,这是应该的
不过我想问楼主是不是还是学生?这个短期工类似暑假打工的么?因为学生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所以如果去劳动局可能不会受理。。。
如果不是暑假打工这个情况,你去劳动局首先得能先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协议啊合同什么的有没有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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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应该干一天给一天的工资
你可以先尝试打电话去你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