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短期借款中,双方余额不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02:25
我单位对应A企业的短期借款为20万元,之后的半年中两个单位之间资金流动比较频繁,现在我单位显示欠A企业30万元,而A企业帐中显示借给我单位资金25万元,我单位的账目没问题,A企业的会计查账之后也说没问题,我打算将这多出的5万元直接列作营业外收入,如果将来A企业再索要这5万元资金该怎么办?

我认为你还是与对方仔细对一下账,既然是资金往来,肯定应该能对上。你现在要转入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的,以后真的对方向你索要这部分款时,也是有依据的,所以在没弄清楚前,还是先挂着账!

那你就先挂账。

挂二三年以后,再转。

那样,对方就超了诉讼时效了。

总有一方错,你肯定你这方没错吗,如果没错,你可不管它,对方要求你偿还时,肯定会有请款单过来。你按他的请款单归还,余额不用处理。三五年后再转营业外收入。

是不是利息啊,拆借应该有利息吧,没利息算是偷漏税的行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