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老板无故炒鱿,欠薪半年.怎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0:11:17
08年,10月26,因一朋友介绍到深圳升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班,一开始未签定劳动合同,讲好做三个月后加工资,包吃包住,但工作3个月多,一直未见老板安排食宿.09年初,至7月初,老板无故炒我,拖欠的半年工资未结清便叫我"放假".试问此情况我该如何去维护自身权益.?
我18号已经去过劳动站了,但那边回复很慢,刚才又去过了,那边叫我立案,现在在准备些有用的资料。

告他 劳动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关系的
找到两个证人可以证明你就在这工作过,到劳动局去告他们,肯定可以拿回属于工资及补偿的!

应该可以实在不行找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