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和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23:26
情况是这样,老两口去世了,留下了一处房子,两位老人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老人没有遗书,所以是共同继承了此处房子

儿子也去世了,而这处房子将要拆迁,确认拆迁的协议上,应该是儿媳妇签字确认,还是孙子签字确认呢?孙子已经成年
儿子是在老人之后去世的,不能代位继承吧?

补充,如果只有儿媳妇和孙子其中一方签了,能不能生效?

这不属于代位继承,叫转继承。即:老人去世后,由其儿子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在尚未析产继承时儿子又去世的,其儿子应当继承的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即儿子的配偶和孩子继承。
本案的问题在于:房子的产权属于儿子和四个女儿所有,因此,不能仅仅由儿媳妇或孙子签字确认,应当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签字确认,当然,其他继承人可以授权某一人签字确认。

广东胡律师:

儿子去世了由他的儿子(也就是孙子)代位继承,所以由孙子签字。

应该是媳妇签,房子应该是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儿子死了,儿媳妇有1/2+1/4的财产,儿子只有1/4的财产,一起签吧。

显然,根据你的描述。老人之 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早点共同继承了房屋
之后儿子才死亡 不存在代为继承的问题。
另外,儿子享受总财产的1/5的话,孙子和配偶享有继承权。共同签字。

这要看是老两口先去世还是儿子先去世,如果是儿子先去世,孙子取得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由孙子签字确认;如果是老两口先去世,儿子后去世,老两口给儿子的遗产就做为儿子的遗产继续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老两口这个儿子只有一个孩子的话,那这个儿媳妇和孙子就取得了儿子从老两口处的继承权,也就是说,需要他们两人签字确认。

关于谁签字的问题必须上述继承人共同达成协议后委托其中一人代为签字。
遗产的分配依照楼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