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39:08
我是天津的,从05年11月到今年4月在一家公司在天津的办事处上班,4月底公司以只支付一半工资作为威胁,让我主动离职了,任职期间没有上过保险,签署过任何劳动合同,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工资条,因为是我主动离职的,现在我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在天津的劳动仲裁可以解决这些事么?因为是办事处,不知道用不用去外地的办事处才能解决,如果可以解决,我应该索赔多少经济补偿呢?我的月薪是1600+提成,每年除了过年可以歇4,5天,其他节日从来不休息,也没有加班费,我可以索赔多少呢?天津的法律援助机构收费不收费?

你可以以对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为理由辞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8年以后没有签合同的期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补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