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强占父母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0:17
1、母亲是否有权利将房产收回或变卖?
2、可否将房产归母亲所有的一半去公证,使儿子失去母亲这一半的继承权?
谢谢大家的答案
现在儿子经济条件不好
别说赡养费了
还总找母亲要钱(母亲有点退休金)
母亲没有生活自理能力
儿子说没能力也没时间照顾
所以一直由女儿照顾
公证的意思是
母亲不想死后将自己的部分留给儿子(对儿子太失望了)
是不是应该提前立遗嘱?
立遗嘱是不是要公证什么的?
分析:
1.父母有房一套,户主为父亲,但无特别规定,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有一半的所有权属于母亲!
2.父亲亡故后,其所有房子作为遗产进入遗产分配,因房子有一半所有权属于母亲,所以房子只有一半所有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3.如父母只有这一儿子与女儿,那遗产的第一继续人有3个,分别是母亲\儿子\女儿.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一般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如无特殊情况(如第一继续人中的某某失去劳动能力之类),则遗产在第一继承人间按平均分配. 如你所言只有三个第一继承人的话,房屋所有权的份额分别为: 母亲2/3,儿子1/6,女儿1/6.
回答你的两个问题:
1.母亲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但需补偿作为遗产的份额给儿子女儿.当然也可以放弃所有权,通过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将房子变卖,变卖所得价款依上述房屋所有权份额分配.
2.除非房子有另外的约定为父亲一人所有,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无需公证,即可有一半所有权属于母亲.母亲尚健在,又何来的继承?
也就是说,作为遗产继承的只有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并不是全部所有权都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去参照<婚姻继承法>
你好
卧室门首先注意到这个房产是父母的共有财产。换句话说,父亲的房产份额是这个房产的一半。即这个房子有二分之一是父亲的,另外二分之一是母亲的。
父亲死亡以后,这二分之一的房产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在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应当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是:父亲的妻子,儿子,女儿。
因此,在继承之后,母亲应当享有房产的三分之二,儿子享有六分之一,女儿享有六分之一。
在此情形下,探讨你的问题。
一,母亲是否有权将房产收回,因为房产只有三分之二归母亲,另外三分之一归儿子和女儿。因此房产是共有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应当得到份额占三分之二的同意。而你母亲作为三分之二份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