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日本艺人的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42:13
我是写小说的,想用《死亡笔记》那种感觉的图做封面,但帮我做图的人都是直接用的原图,这算不算侵犯别人肖像权?
就是这张图,被当做图源做小说封面了

哈哈,在中国知识产权很难受到保护的,应该没事,再说你也别这么耿直啊,你找人把图片p一下,没人能告你的啦

如果你写的小说不用来进行商业投资,那这种不能算作是侵犯肖像权。但如果你的小说发行了,并且你从中获益,那么这属于商业行为,就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与最先发行这张图片著作方的版权。如果别人不告你,你或许没事。但是如果有人告你,那么你要承担法律责任。虽说是日本的图片,但是人家把你告上了法庭,你也别想逃…
还有一点,那个图就算你P了,但是同样的,你只是改变了它的形式,并没有改变实质,所以你同样是侵犯肖像权与原著作方的版权。

不过希望你运气好,但是请你下次不要再这样做了,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虽然有时候法律并不健全,但是不论怎么样,做的多了,总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不能用啦
你要不要和给你做封面的那个人商量下、
让他找个廉价的画家给你随便画幅画弄封面、
DEATH NOTE对大家的影响可不小哦、
如果被大家看见这图当封面了准要闹一番不行、
那可就麻烦了、
有可能连你以后的写作生涯都会受影响的呢。。。

这样是不可以的。现在都是有版权的。
很明显你侵犯了他们的版权。

把日本的类人生物当人是否有些牵强?
而且我所知好像目前为止没有关于文化方面的引渡案例,我相信你不会有事,不过你写类人生物的书,是否是卖给类人生物看?如果用国文进行写作,我看你不如直接把这些纸捐献给贫困山区的儿童吧,擦擦PP也好啊

因为属于将照片用作商业用途,所以属于侵犯其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