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扩建需要用的这片荒山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56:35
市郊三公里处有一冶炼厂要扩建,需要使用周边的荒山,这片山处于三乡镇(街道)的交界,权属不清,目前各方正在扯皮。
请问:这片荒山属于国有的还是集体的?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重申了宪法第十条的规定。农业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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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还是很模糊,现在县国土局还没有个定论。

只能有你当地的国土局和政府部门确权,没有别的办法

市郊的土地,一般属于集体所有。县国土局还没有个定论的土地,肯定属于集体所有了。
不过,你们扩建要用地,还是要到国土部门办理手续了,对村民的补偿,是要和村委会协商了。

交界处..如无私人承包 所有..即是国有土地资源... 两地 镇政府如果无法裁决归属 应找更高一级土地管理局 或政府.. (市土地局 或 市政府土地管理

土地不是国有,就是集体所有。你到市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了解一下,交些土地使用出让金,再不行找找关系,送些礼。不就解决了吗?荒山出让换钱,政府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