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21:14
我那天在自家阳台,因为酒喝多了,不小心吐了别人一口。那人踢坏房东的铁门冲上来把我打了,造成下颚骨骨折。导致我没考成试,看病花了3000多。两个月吃不成饭。现在好了后派出所要我做法医鉴定。以刑事诉讼告他。我想问下面几个问题:
1.我索赔多少钱合适
2.责任在我还是他?有什么区别没?
3.打这个官司需要多少钱?(我是学生,没钱)
4.这事会拖很久吗?
知道的人说明一下。不胜感谢
派出所的说肯定够成轻伤

你好,如果你不构成轻伤的话,对方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所以你要先做个司法鉴定。

赔偿费用 一般包括 治疗费 住院费 营养费 伙食补偿费 误工费 交通费 等

诉讼费其实不多,但是耗的时间和精力挺大

你要先做司法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下属于自诉案件,直接起诉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