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与二房东签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07:02
现在我要跟2房东签合同了,但是有个问题是4个月后 有可能会出差,到时候我可能就不租了,那就是提前中止,是不是必须要交违约金?具体应该是多少钱有没有规定?(因为房子不错 价格也便宜 没敢跟2房东说只租4个月 那样的话 就有可能租不到了)。如果在我走前能找到一个人与2房东续租,等于2房东没什么损失的话,是不是可以不扣我的违约金呢??

1、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上是有明确的约定的,一般是一个月或数月的房租。法律无明确规定,看双方约定。
2、关于你说走前找其他人续租是否能免除违约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讲,是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的,除非界时该二房东同意免除或者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此种情况下可以免责。

首先要看看你面对的二房东是不是矫情,如果好说话,就可以找另一个人续租你的房。二房东没有金钱的损失一般不会跟你矫情。如果续租的人没有被二房东看上(比如,是异性、晚上回来太晚又太吵、或太不卫生等等),就有可能被二房东找你麻烦》
其次是,如果二房东不太好相与,你只有老老实实的交违约金。除非让二房东找不到你,否则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有不少个案)。
其实从法律上说,二房东没有租房权的。只是你们私下里的协议。

如果没有经过原房主的同意,2房东的租赁行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