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裂 该赔偿的都有哪些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1:13:43
有一个同事,在工作的时候被单位的塔吊从高处碰了下来,造成左脚骨骨裂,右脚脚骨轻微骨裂,双脚不能着地!
在工地不方便,想回家治疗,现在工地应支付哪些费用,
比如:务工费,治疗费,护理费,

还有别的哪些费用,应该如何赔付,有什么标准没有!

骨折一般可以评九级或十级工伤。
  依据:《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工伤九级】标准: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标准: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误工,护理,住院住宿,伙食补助,营养补助,交通,如果构成常常等级则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等都可以的到赔偿。
在问你一点,你们与单位签订的有无劳动合同,是不是劳工关系,如果是就可以去申请工伤,你这个已经够成了个10级伤残,如果不了则达不到伤残级别。

应该由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申请,有的公司未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因而不进行申报,受伤职工可自事故发生日起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进行个人申请工伤。
劳动部门受理后30天内将下达工伤认定书,个人治疗工伤部位的费用由单位100%报销。如果是单位给员工上工伤险并由单位申报工伤那么由社会保险中心支付。待伤情稳定后,可向所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有级别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多少受地区和级别的限制。
根据你所说的伤情我想最少也有十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