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不正确,被执行人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24:08
我与原告因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1:09年6月30日前,将执照办好给原告,并承担5月1日至办好执照日的房租(7500元/月),2:09年6月30日前办不好执照就反还兑店费76000元。因为我于原告彼此不信任当庭达成口头协议,执照办好后交给法官转交。我于6月29日去法院交执照,因为法官休假,当时电话联系经法官经法官确认后,执照交给别的法官。执照送法院后我当时给原告打电话通知此事经过,原告给法官打电话却认,7月9日法官上班我们去法院交接,我正与原告在算帐(我们兑店时他扣我执照的押金,执照给他后反给我,还有我替他交的水电费等),法官突然就说:“我没见到执照,也不给你们作中间人了,我没答应过。”说着就拉起原告往屋里走,边走边说“申请强制执行,过来我帮你写强制执行,要他全反钱,”法官的举动让我很诧异,我很生气当时离开了法院,就在我离开法院时法官说我,你把执照拿走,并对书记员说,执照给他让他拿走。我没拿,转身走了,事后我已经找过院领导两次,但至今我们没有得到答复,这样的法官我们该怎么办?领导只是说他已经调离工作岗位,要我们放心,法院知道执照在这,不会要你全反钱,不能那样执行。前两天法院执行科通知我,给我一个执行通知书,上面执行依据是法院当时给我们的调节书,履行情况是我没有按照调节书履行,执行标的是19907.5元。现在的情况是我怎么也想不通这个数是怎么得来的,问执行得人说是因为执照到他手里晚了半个月,5.1到6.30是两个月共15000元他欠我3000押金水电费600。我应该给他是11400元,执行得人说,你先这样执行吧,多执行的等在执行回来。各位明白人行行好帮帮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律程序中强制执行立案是否需要调查?这个法官我不知道怎么投诉她?执行法官立案依据和他要执行的标的不符也可以执行?我也不知道上哪里说理?这种执行通知书我不执行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盼好心人尽快给我指明!

一切...都没证据对不对???
所以...你说的就是你说的,没办法证明你说的以及那位法官做的吧??
说真的..我看着你说的没一点逻辑性,我都不能搞明白你说了什么或者说别人(法官)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突然那么做。我不是质疑你,而是要告诉你,
1,你所说的没有逻辑性存在,就比如法官居然是在你们正在算帐的时候突然那么做,是你说了什么还是另外一方和法官有过私下接触了什么?他怎么会在执行中那么做?
2,你说的那位法官调离工作岗位...为什么?法院的工作人员不是说调离就调离的,我想也不可能简简单单就因为你这件事的原因,说不好听的你这件事对法院来说还不算什么,
3,执行不是来来回回执行的...我都搞不明白你找的是法院还是黑社会的讨债公司。
执行通知书到达后拒不执行的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执行,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