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问题急求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54:19
由于房屋改造,父母亲年迈无经济支付能力,我和大哥商量协议,由我出钱购买,已经写了协议书,但是在商量之前房屋登记上写了我父亲,大哥,和我三个人的名字。请问以后父母去世后,房屋分配问题应不应该有我继承?(备注:父母双亲还有女儿若干,但是从来没有来赡养过,所以她们也不知道这些事,因为她们也从不过问老人的事)

我外公外婆去世后,由于没有遗嘱,本应该由我妈妈的兄弟姊妹4人继承,但是他们全部去公证处,公证赠与我们,再去办新的房管证就好了。(但是我们还是每家给了点钱的)

你,你大哥,你姐妹,都有继承你们父亲遗产的权利。
没赡养过的可能会少分点儿。

如果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根据继承法:你父母的子女都有相等的继承权。因房子是你出钱购买,你的份额应该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