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面积,动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07:08
我家在个小城市,有一套一居室小房子,记得是95年的,建筑面积是30几平,不到40.是共产,就是使用权的那种,每个月都有房费要交.前一阵换房证,新证写的是24平,使用面积.
朋友是规划局的,问了一下,我家这是比较好的地段,中心区域,2年内会动迁.不知道面积变小了会不会有影响?还有就是产权会不会有影响?

我一点也不懂,据邻居说小区已经不办理更名了,说是要动迁怎么怎么的,我也不懂,特来咨询一下高人.
如此说来24/0.7,这个房子的建筑面积是34.

那么请问,产权,也就是共产和私产有什么说头吗?
我家在外地买了房子,这个房子也不准备要了,现在没想好怎么办,现在就卖?还是等动迁之后再卖,还是填点钱,换了新楼再卖?都没想好,我是一点都不懂

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现在我说一下济南的情况,供你参考。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有一个比值:楼房是1:0.7,平房是1:0.8。所以3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换算成使用面积就成了24平米。面积的改变不影响拆迁补偿:补偿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使用面积对双方来说是统一的标准,如按建筑面积补偿,你现在的使用面积也要换算成原来的建筑面积。拆迁前有一个冻结期,以般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冻结期内不能办理房屋变更手续。至于细节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所在城市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政府网站可以查到),也可以到房管局或拆迁办咨询。
  公房和私房补偿价格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公房住户只享受其中的百分之九十(楼房是百分之八十五),另外百分之十需交与产权单位,补偿后的房子产权都归个人所有。至于你外地的房子是否影响你现在的房屋补偿,各地的政策可能不一样你还需到前面说的地方去咨询。需说明的是:小道消息不可靠,应以当地政府的政策为准。 现将济南的规定复制给你谨供参考:
  第三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应当考虑被拆迁房屋在该区位中的具体位置、建筑标准、结构、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
  所处区位的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拆迁用地范围为界。
  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由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筑设计标准计算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成本加平均利润,并参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就近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住宅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标准,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档次和成新确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装修部分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拆除的,不予评估和补偿。
  第三十三条 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货币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1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15%。拆迁人还应当对房屋承租人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金额的9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85%。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安置的,应当接受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