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附条件,附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3:57:34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AC) A.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C.已成立但未生效 D.已成立并已生效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 BD
如果甲父死亡不也是附条件么??
(也存在答案错误的可能)

1、条件不一会成就。例如:如果你考上了北大,我就赠与你1XXXX万。条件就是:你考上了北大。但是你未必能考上北大。
  2、附期限,期限肯定会来临的。例如:等XX的父亲去世后,我就把我的房子卖给你。XX的父亲肯定会去世的,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甲父死亡是“附期限”的。“附条件”和“附期限”有几种区分方法的,简单的可以从“时期”和“到来”来判断。时期确定,到来不确定以及时期不确定,到来也不确定的为条件;时期确定,事实的发生也确定和时期不确定,到来确定的则是期限。

就上面的例子来说,就甲会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而言,甲是否会与丙结婚已经是是不确定的,能否在3个月内成婚更是不确定的,“时期不确定,到来也不确定”,因而是“附条件”;但是就甲父死亡而言,虽然甲父不知道何时会死亡,但是甲父死亡是一定的,“时期不确定,到来确定”,为期限。

但是两份协议都应该是“已成立但未生效”。

以前司法考试考过这道题。

人的死亡不是条件,而是一种期限,因为每个人都有死亡的时候。所以是第二问是附期限合同。
第二题的答案应该是BC

人是一定要死的(这个时间是一定要到来的),婚是可以不结的(是否到来具有不确定性),

答案也确实是错的。第二个问题应该选BC 因为这是一个附始期的合同当然是已成立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