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二手房营业税 我这种情况应该交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41:56
我家二手房 是在今年6月24日受理买卖的,有关部门要求交营业税(地税),文件上说是1月1号实行的。但我进行查找,了解此政策国家是今年7月16号开始实行的。我觉得这个钱收的不合理/。不知道我们应不应该交这笔钱。

以往二手房有什么新政策,相关部门都会在媒体上先发布消息,再隔一段时间执行,给市场一个缓冲的时间,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是7月16日当天发布、当天执行的,没有给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一个反应时间,这正是带来纠纷的主要原因。

政策中下文时间“7月16日”并不是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而是按房产证更名日期来算,也就是说在7月16日及之后办理房产更名的市民都要支付这笔营业税。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更名手续需要半个月,由于办理手续的滞后性,所以在7月初到7月15日签合同的卖方都需缴纳这笔营业税。

结论:你不该缴。那可是5.5%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