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 赔偿金的付款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05:31
公司要我离职,由于是外企在国内的办事处,外企已经发邮件通知了赔偿金及方法,但是一直没有实施具体的行为,请问按劳动法具体的时间限额是多久?

在离职当天,就是最后工作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办事处是没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你的劳动合同是跟谁签的?

你提出离职的一个月就可以...
如果不给你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咨询一下.
让他们和你调解..

外企国内办事处,在履行审批手续后有用工资格。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单位应当在你离职时付清钱款,具体哪个是你用人单位你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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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应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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