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可恶的合同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10:56
2009年初购买了一套拆迁房,产证正在做,原计划是做好产证,由卖方再转给我们乙方。
当时签了合同,规定今年年底甲方交房给我们乙方,我们乙方出30万定金来预订这个房子,如果甲方反悔,将返还双倍定金,证明人是一家房产中介(这套房子是他们甲方母亲的,由于甲方母亲神智有时不清醒,所以由甲方的两个子女来签定这合同)。
除了合同之外,还有政府给拆迁户分配到楼房证明的复印件,还有这2个子女收到30万房屋买卖定金的收据。

现在问题是,甲方反悔,理由是甲方母亲清醒了不想卖房了,想要直接返回30万定金和银行利息给我们乙方。实际可能是现在房价大涨,他们后悔了不想卖了,签合同时候房屋总价55万,现在可以卖到75万。

现在我有2个问题不懂:
1.甲方子女代签房屋买卖,这个合同是否生效?
2.如果合同无效,甲方子女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果直接接收之前的30万,对我们乙方来说很吃亏,因为房价已经涨起很多。而且甲方这种行为让我很气愤。

想请律师帮我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首先,这30万如果他们不返还,他们算是什么罪?

合同上定金返回规定是:如果小区的大房权证已经办理下来,而甲方拒绝交易,则需要返还双倍定金。

甲方母亲虽然有时候神志不清醒,但并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子女未经过她的同意或者授权处分她的房产,是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她又不同意卖房,所以买卖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也无效,他们应该退还定金给你。至于给你造成的房价上涨的损失,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1、首先得确定当时母亲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现在好了但无法确定当时状况的,对买方不利。即使存在当时精神有问题的情况,作为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直接处分被监护人即母亲的房产并不利于其母亲,该行为依民法通则有关监护的相关规定也可能不当。

2、无权代理的后果由双方按过错承揽,合同无效的,退还定金和利息也是一种解决方法。

3.如果坚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或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将存在上述风险。但一倍定金还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有其母亲神志不清的确凿证据,那合同是有效的,要么双倍返还定金,要么交房;
诈骗的犯罪构成之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子女没有这样的目的吧?诈骗够不上的。
重点考虑合同有效的证据和交涉的思路及其对策,不要轻易让步。

第一,拒绝他们的要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合同协议我认为应属有效;
第三,收集证据,如对方拒绝履行合同,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你定金规定的可能有些问题,我没看到材料不能确定,但这无妨,暂时不予理会。
北京德山律所张律师

首先拆迁房屋5年内不能买卖.所以你买这房子本来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但本着契约精神在判决上,30万还你,同时如果判的好的话会要求对方付你因为房屋升值所产生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