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向高人求助,跪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1:05:17
我从小是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爷爷奶奶还有四个子女,爷爷早些年去世,奶奶现在想把住的房子给我,给我以后结婚用,想咨询一下,1,因为我不是直系亲属,所以奶奶如果立遗嘱把房子给我,具有法律效力吗?(其他子女不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2,如果办理过户直接过到我的名下呢?3.因为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先去公证处做公证行吗????谢谢~
在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是把是也要所有人都在的情况下办理呢?

你奶奶的遗嘱里把房子给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奶奶把自己的房子给你是赠予关系~ 建议你先去过户,因为房子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然法律是不给予支持的。 在继承法里公证继承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优先权。因此 你一定要做2件事 办理过户手续和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希望能帮到你!

1.房子属于你爷爷奶奶夫妻共同财产,你爷爷去世了,那他的那部分财产就属于遗产了,也就是他那一半财产的继承者是你奶奶,和他的四个子女,必须他们放弃继承权你奶奶才有权利立遗嘱把房子给你
2.办理过户到你名下就更难办了,首先必须办理晰产就是明晰财产所有权,而且必须他们放弃继承后才能过户到你名下
3.即使是做公正也必须所有人都在的情况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