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填写年限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52:34
我和一出租汽车公司签定一份租车合同,合同上他们手写加了一条注明:当公司变更车主或者换购新车时可随时终止合同,这条本没有什么疑义的,但后来我签字后才被告知在10月份会换购新车,也就是说我可能只能租车1个半月,我本来是想辞掉原来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来租车的,现在我感觉到有很不稳定的因素就是我可能在失去原工作的同时,并不能换一份有保障的工作,而且合同上在我要求填写租赁时限时,公司拒绝了,因此时限一栏是空白的。当时我向公司交了1000元作为预收押金,请问我能终止合同并索要回那1000元的押金吗?谢谢,请尽快回复,因为8月10日我就要去公司协商这个事情。

你现在这种情况可以和租赁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你可以经工商局。相关行政管理单位或者法院来处理此事。。。
租赁方有有意隐瞒事实情况。。属于欺骗。。

你可以索要你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