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司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48:59
1.一周超过40个小时,不给加班费。
周一到周六,工作6天,每天最少8个小时。
2,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都没有,自己很郁闷。
3,拖欠工资,也就是押一个月工资。
3月份发2月份工资(正常),但还押着1月份的工资不给!(可能是怕跑了吧,因为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我朋友不想干了,以上几点能不能返回一点报酬,得到应得的所有!

1,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具体工作时还应以工作性质来定。
2,不签劳动合同绝对违法。
3,不按时按量发工资违反劳动法。

基于第二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点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

违法
可以要求赔偿

违法了。去举报吧

1,违法,但现在根本没地方讲这个去,除非你们工会出面。
2,违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可以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行就起诉。
3,非法。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无故扣押工人工资。
可以,去要,不给就拿着在他那工作过的证据去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可以起诉

无良公司!
1、不想干了,首先要以单位不签合同不交社保为由,写一份辞职报告交上去(自己复印一份留着)。
2、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上岗证等。
3、找单位领导协商,最好能录音(也是有利的证据)。
4、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好能找几个人一起去告)。
5、你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经济补偿、加班工资,具体金额劳动仲裁会帮你算的。
以下是法律法规内容,供你参考: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