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6:31:44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母亲什么时候摔伤的?新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不同的。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吧?更没有做伤残鉴定。(因为你说手术费用由医保报销,如做工伤认定的话则是由社保中的工伤险报销,未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报销,医保报销的只能是未做工伤认定的事故伤害)
由于你母亲没有做伤残鉴定,没有证据证明她“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所以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她。如发生工伤未超过一年,那她现在还可以做工伤认定。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工伤认定并评残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至于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各省都规定退休人员不再享有,因为退休人员不存在“就业”问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是相同的标准:
1级-------24个月本人工资;
2级-------22个月本人工资
3级-------20个月本人工资
4级-------18个月本人工资
5级-------16个月本人工资
6级-------14个月本人工资
7级-------12个月本人工资
8级-------10个月本人工资
9级-------8个月本人工资
10级------6个月本人工资
而工伤医疗补助金,则不同的省份各各不同,不但补偿的月数不同,月工资基数标准也不同。有的省按上年度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如浙江省),有的仍按“本人工资”(如广东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