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26:47
我单位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1993年开始聘用临时工,现在由于经营不善,想不用这些长期临时工了,请问我单位应该给他们一些什么补偿?我单位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上养老保险,请问我单位的做法对吗?

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然后每工作一年给予对方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劳动法规定一旦员工上班,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员工不闹事就没事,一旦闹事那就不好了,就看你怎么处理,是正规处理还是其他,正规处理那就按正规的劳动法办理就行了。

应补缴养老保险,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