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解散 有没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35:57
试用期刚满一个月,因为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所在部门解散。试用期内公司有交社保,但是没签劳动合作,试用期的合同都没签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补偿,可以补偿多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的概括劳动合同签订包含试用期约定的时间。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构成“实事用工”,只有收集证明提交仲裁是承认的。你试用期满一个月,补偿金额按半个月份工资。

如果你做满了一个月,公司没签合同,是可以告公司的。
新劳动法规定,工作满一个月没签合同的,要陪偿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没交社保,也是可以告的。

公司没签合同,辞退你就没得告了。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既然试用期的合同都没签,
那么补偿自然就没有了…

你看,公司解散,肯定是主管也不愿看到的结果,
因此,就当是运气不好吧,平常心看待。

也许,
藉此机会换个工作,
会让你飞黄腾达~

应该没补,而且才一个月就算有补也超不过1个月的工资,不用去想,纯属浪费时间.

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