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31:27
我在一家饭店上班,胳膊和脚在工作时间接连伤了两次,一次烫伤一次摔伤缝了10多针,胳膊刚好去上班就又烫了脚 一共歇了两个月,一直没经济来源
现在我想去申请工伤认定,但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二没有 医疗诊断证明. 但是这些都可以找到证人,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下来吗? 大概要多久能申请下来?如果申请下来了,我在家养伤这两个月的工资单位是否应该给照发? 希望好心人帮帮忙解答这个问题
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都没在我手里呀 怎么办?
我可以去找给我换过药 的诊所让他给我开一张吗?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不一定非要劳动合同,工伤职工可以搜集并提供提供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有目击者,可以让目击者出具证人证言。因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