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和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14:13
请问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 诱骗说形式主义 让员工和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 并要求辞职交纳违约金5000元 由于这个公司很不景气 而且待人也很差 工资才1000 还是个培训中心 我是网络工程师讲师 加班1天才15块 不给报销车费 每年过节没有过节费 节日加班竟然只支付正常工资 夏天没有消暑费 我现在想要离职的话 根据新劳动法是不是还要交纳违约金呢?合同是今年2月份签的 听说劳动法明确规定不能要求员工缴纳违约金 是这样吗?还有 公司还有这样的规定 就是在你离职的那个月工资 在结算时只能拿到60%并不能全部拿到 也不是全月工资 而是你做几天结几天工资 并把你的工资的60%扣掉 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1、 “我现在想要离职的话 根据新劳动法是不是还要交纳违约金呢?”:
  (1)没有“新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目前只有一部,无所谓新旧。
  (2)如果公司并没有为你提供专业培训就与你约定这样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效,你辞职后不用交纳。
  如果单位为你提供了专业培训后与你约定这样的违约金:你辞职可能要承担违约金。

  2、“听说劳动法明确规定不能要求员工缴纳违约金 是这样吗?”:不是。
  《劳动合同法》只支持两种情况下的违约金约定、并不是“不能要求员工缴纳违约金”,即:可以约定的是因为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而约定的服务期违约金、因员在保密岗位而约定的保密违约金。

  3、“公司还有这样的规定 就是在你离职的那个月工资 在结算时只能拿到60%并不能全部拿到 也不是全月工资 而是你做几天结几天工资 并把你的工资的60%扣掉 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1)离职的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并不违法。
  (2)但扣掉离职时月工资的60%违法。

  4、建议:
  (1)你可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书面通知单位后走人,不用再提前 30天通知。
  (2)你可以向公司提出以下请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和拖欠数额25%的额外补偿;支付所克扣的工资和克扣数额25%的补偿金; 支付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3)以上要求,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只想要拖欠的工资的加班费,也可以不仲裁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你找个劳动法自己看下好了,网上有电子版

你说的全部都是违法的,如果没有特殊培训,那么辞职之前只要1个月前通知公司就好了,如果有特殊培训一般都要签订附加的违约合同的(比如出国培训之类的)

另外工资的问题,上一天班给1天钱,1分也不能少,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

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你的合同部分无效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 去申请仲裁

你的公司规定完全违反劳动合同法,法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