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一个关于一物数卖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2:47:31
甲有一栋房子欲出售,6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价格为20万元,6月2日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价格为25万元,6月3 日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格为27万元。

问:甲应履行那一份合同?

答案是:由甲自由决定

我的问题是:甲肯定会选价钱高的合同来履行嘛,那其他与甲签订了合同的人怎么办啊?甲是不是要赔偿其他人的损失啊》?如果要赔偿,如何赔偿啊?是叫违约赔偿吗?
是的。其他人若已付款的话可要求退款。

回答者: hapzi_1987 - 助理 二级 2009-8-12 18:08

如果其他人没有付款呢?

1、一物数卖,虽然与他人签订合同,但对于房屋而言,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权还是归甲所有。所以,甲可以决定房屋过户于谁。
2、对于没有取得房屋过户的,因为签订了合同,在没有出现无效的情况下,合同都有效。现在因为过户不能,所以,没有过户的可以请求甲承担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
3、具体违约赔偿,要看欠款是否支付及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损失来定。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是必须登记的。

虽然甲和多人签订合同,但是只要甲未和其他当事人前往政府管理部门登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依然是属于甲的,甲有权决定和谁交易。

当然了,由于甲的行为导致其余两份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法交易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由甲承担。

秦福律师的答案是错误的。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买卖,自签订合同起生效。如果6月1日签订合同的人主张房屋权利,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先订立的合同有效。
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给2、3日签订合同的买主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如果收取了房款又不归还,则涉嫌合同诈骗罪。

甲选择履行了其中一份合同

其他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啊
至于怎么赔偿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是否有违约金赔偿金等等

是的。其他人若已付款的话可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