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税法中增值税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47:07
我们的会计教材是07年的,09年税法改革,导致了书中一些内容与新税法不一致,在此向各位请教。希望有一点详细的讲解。
1、购入工程物资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么?或者要不要分动产、不动产之类的?
2、购入原材料而后领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要不要转出?
3、购入固定资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么?
麻烦各位了!
我看到这样一道题:为专项工程购入物资,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当这项工程是一项动产工程(如机器设备)
如果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进行处理,进项税额应该可以抵扣;
如果通过“原材料”科目,那进项税额岂不是就要转出,不能抵扣了?
这样是不是有点奇怪了?

1、不动产的不可以抵扣,动产的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也不可以抵扣,如造了一个移动餐厅(车),是用于职工福利的,就不能抵扣。
2、一定要转出。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可以抵扣,如购置送职工上下班的客车,就不能抵扣。

补充: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进行处理,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如果通过“原材料”科目,那进项税额就可以先抵扣了。看以后用于工程的再转出来。

1、不动产的不可以抵扣

2、进项税必须转出

3、必不是必须抵扣,只有附合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的才可以抵扣。

1 工程物资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不分动产不动产。
2 在建工程领用材料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3 购入不动产的固定资产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1.购入工程物资,不可以抵扣
2.要进项转出
3.购入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