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53:42
想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接受换岗,按劳动法规定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拜读了劳动法,不是很明白。经常听说补偿拿N+1.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可以拿N+1还是只能按N拿?(N=工作年限)
先谢谢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你不同意调岗,单位单方面要你调岗或降工资都是违法的.如果因此解除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是指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1是指单位如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这个适用于08年后入职的劳动者,而08年前入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以下计算:
1.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如果08年后入职则无此项)
2.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单位说的这种经济补偿,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上,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没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就是(N+1)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工作了5年,,就补偿6个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