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忙,被他人用利器重伤当时没有报案事隔一星期以后还能不能报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54:15
请问,我朋友被人用利器重伤,但当时没有报案,因为怕报案以后凶手保护,但后来又记得不能让他逍遥法外,所以想报案,但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还可以立案吗??谢谢
请问,我朋友被人用利器重伤,但当时没有报案,因为怕报案以后凶手报复,但后来又觉得不能让他逍遥法外,所以想报案,但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请问还可以立案吗??谢谢

可以的 没问题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在法定的追究时效内(伤害案件最高刑为10年),你朋友都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过了两年民事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在法定的追究时效内(伤害案件最高刑为10年),你朋友都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可以报案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