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款申报单如何填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37:05
1.在填报《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时,“征收率”栏填写“3%”,“费用项目金额(含税)”栏为提供应税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费用项目金额(不含税)”为不含税金额,其逻辑关系:费用项目金额(不含税)=费用项目金额÷(1+3%),“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逻辑关系:增值税应纳税额=费用项目金额(不含税×3%,“增值税价税合计”的逻辑关系:增值税价税合计=费用项目金额(不含税)+增值税应纳税额。
2.在填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时,“征收率”栏填写“3%”,“价税合计”栏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金额”、“单价”为不含税金额(单价),“数量、单价、金额、税额、价税合计”栏之间的数据必须符合以下逻辑关系:金额=价税合计÷(1+3%),税额=金额×3%,单价=金额×数量。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的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4.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下月申报期内必须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扩展阅读: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代开货运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需要填报的表格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承包、承租车辆、船舶营运的,应提供承包、承租合同及出包、出租方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3.承运人自有车辆、船舶及营运资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有效证明
5. 发票专用章。
附报资料的1、2、3项仅须在第一次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时提供。
注:1.上述所称车辆、船舶的有效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