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商业区的大商场的大门口差点着抢劫了这算是重案吗,要坐几年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3:24:19
昨天吧,我从家乐福超市买了东西出来,就在家乐福超市的大门口,有7到8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儿,站在哪,我出来时,一直走着,有个男孩对我说,叫我站到起,我没有理他,还是一直走着,突然,我发现有个十几岁的男孩跟着我走,走在我旁边对我说,叫我将钱拿出来,我一直走着一直对他说,我没有钱,后来哪男孩就自己闪了,哎,吓死我啦,
大家说,像他这种在商业区的大商场的大门口抢劫,要坐几年啊,他们胆子还很大啊,因为离家乐福不到十米的地方就有一个治安亭啊,这可是在商业区啊,

在我国各级检查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会有个分工,地市级司法机关一般只受理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如果只是在商业区的大商场的大门口抢劫,不是法律规定的抢劫犯罪的从重情形。此案又是未遂案件,所以不是重案。
和你一起学习下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但是此案虽不是重案,可社会影响很恶劣,建议您去当地报案,当地公安机关一定会十分重视。

一人抢劫要看金额大小,一万以下的要判3到7年。你说7到8个那是团伙了,是要重判的,但是也要看情节了。

应该找警察反映情况,只有向警察反映多了才有可能被重视,都不反映的话警察永远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