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32:37
急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最好是法律原文
如果对车棚翻修是否违反了这一条例呢!急求!!!! 车棚已经存在10几年了 也属于临时建筑吗?可以详细的解释下 为什么违反了吗

具体要看你车棚所在的位置,以及你们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翻修的过程有没有增加建筑物.如果只是原址不做改变的翻修不应认定违反.
如果违反,行政机关可能会对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