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下挖是否算为破坏主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01:45
我的商铺上面没有楼体就是平地一层,有地下室(层高2米)。感觉地下室层高不够,就下挖了70厘米。房管所以破环房屋主体为由要进行处罚。问问各位我这种情况算是破环房屋主体结构吗?
谢谢

算是!以后不要做这样的无知的无视其他人安全的事情了!

我查过
地下室:
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层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房屋的主体结构:
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如:地基、承重墙等,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

当时买房子合同上是没有地下室的内容和面积,只不过把地下室的房款+上面房屋款交给开放商的。
现在搞不清下挖地下室到底算不算是破坏房屋主体了?

这个不是很懂,你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