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起车险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39:45
不久前我叔叔开车在高速路上因为一辆车追尾导致车(家用)受损,交警的处理结果是责任在对方,交警评估人员给出的意见是一万元左右就可修好受损车辆,于是,在交警的协调下,以对方付给我叔叔一万元修理费“一次性解决(这是责任认定书上的原话,我总觉得有点不合法律程序)”.然后对方的车入得有车险,对方也说愿意承担我叔叔修车的全部费用(最后由他这一方的保险公司赔付),但对方的保险公司说只有在4S店修理才能报销全部修理费,于是我叔叔就把车送到了4S店修理.
现在的情况是,车已经修好了,但是总体费用不是原来交警评估的一万元,而是两万二千元(可能4S店修理费太贵),而对方的保险公司说只赔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的评估费用,也就是一万元.
现在车修好了,也等着用,我叔叔肯定不想自己掏那多出的一万二千元钱,对方(即追尾司机)也好像不太情愿拿这个钱,他的理由就是责任认定书上已经标明了一万元一次性解决.
所以,想问问各位熟悉保险或法律的朋友,这个事情应该怎样解决,谢谢了!

我唯一的建议,打官司吧!只有看法官怎么判了 ,好象诉讼费都是保险公司承担,而且打到底也是他赔,但是你不打还不行,必须走的过场。

第一:你和全责方可以到交警大队去,拿4S店的发票到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只要你们双方达成一致,对方愿意赔你的两万二,一般他们会更正的。
第二:如果交警大队不愿意修改处理单,你可以上诉到法院。这个和保险公司无关,因为保险公司确实有明确规定要按照交警的处理单来赔偿。但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就在于不可以专定修理厂的,随便你在哪里修,他们都得赔的。

第一,交警过来是判责任的,而不是定损的,就算有什么纠纷交警判完责任后也不会理的,
第二,要是有保险公司的定损车过来,也是对方的吧,
你无责应该去自己相熟的店或者厂修,这样就避免有差价出现,
这样就是对方定损偏低,基本上到了4S店,他那说多少就是多少,不可能修好再变
肯定是你叔叔贪图快捷没留言细节.
你尝试下拿好定损单和实际修车发票去对方保险公司理赔控诉部
看看对方怎说, 基本上你肯定要自己拿点出来的,
对方保险公司不可能全赔,因为你后来涨价了嘛,
再不行就上法院咯, 因为这也是一万两万的事,不少钱阿!
我是做车险的,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给我,
我对这方面还是比较熟悉的, ~
呵呵, !
祝你叔叔早日理赔成功

你可以告状,怎么都得他那边赔,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