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6:36:23
2009年初,企业借助管理权限的转移,要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企业也未与职工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已经七个月),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双工资?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10,我留言好几天都没见过回复....
应该支付,新劳动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不管是什么原因,没签合同就用人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