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肝炎未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00:10
是关于劳动法的判断题目!回答正误后给出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法定医疗期满后,还没有治愈的,那么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问题没问清楚,是谁要解除合同?企业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并不能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应另安排其他工作,如果仍无法胜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所以无法简单回答错还是对。请自己查阅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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