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保证金交给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01:43
一方在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保证金缴给谁?是缴给法官个人,还是法院?
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诉讼中提出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必须,如果法院没有要求提出担保,申请人可以不提供的。
至于保证金交给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绝对不可能是交给法官个人的,应该还是交给法院。

因为如果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变卖了的,其价款是有人民法院来保存的。
而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是只要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中扣除以赔偿损失。

所以保证金市交给法院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然是法院,不是法官个人。
通常是拿支票或者拿相关产权证押到法院。

当然要转入法院指定的帐号,法官无权收取.

法院,一般是通过银行收取的

法院通过在银行的开立保证金帐户向财产保全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