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什么权利扣留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15:47
因为两个有矛盾,甲方向派出所报案说乙方打了甲方,(事实上没有甲方说的这回事,是他编的),但派出所还要乙方去派出所并要求在派出所呆一天,这样做合法吗?这种事情要怎么解决?我感觉派出所有点不正。派出所的意思还要乙方掏钱给甲方看病,并要拘留乙方,这样说合法吗?(一方没有看到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治安处罚法,询问查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八小时,境况特殊不得超过二十小时(要给被查证的人正常的休息,吃饭时间)。
没有证据不得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要求乙方给甲方民事赔偿,公安机关只有调解的权力。
如果,公安机关违法作出行政处罚,你可以像他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出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这种情况,警察就是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吓唬老百姓,只要老百姓和他说明白你这样做出处罚是不对的,要承担后果的,他也不敢!

如果乙方事实上没有打甲方,则不用承担医药费,也不应该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