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所得税年报附表三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0:25:21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2008年结转上年金额60806元,本年应付工资的借方(发放)合计数为432286元,贷方(计提)合计数464580元,年终余额93100元;年初和年终余额都是当年度应付而末付的职工工资(如当年度12月份工资,绩效挂钩)。请问计算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这列怎么算?税收工资薪金支出金额怎样算?在2008年所得税年报附表三上是否应调增或调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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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填报说明》规定:附三表“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额,对工效挂钩企业需对当年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中应计入当年的部分予以填报,对非工效挂钩企业即为账载金额,本数据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基数;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需分析填列。
因此,“账载金额”填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合计数金额464580,税收金额填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借方合计数金额432286,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列-第2列=9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