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违约相关法律咨询!请专业人士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16:44
最近订购了一套商品房,签完认购书后,在开发商规定日期前去付首付,结果告知无法办理房屋购房合同,说是因为和房管局没有沟通好,现在已经托了两个月左右了,他们的处理方法是 1,按当时购买房屋的价钱换房,(补楼层差价,因为要换的房子比我顶的要贵) 2,建议退房,走法律程序。我是不会换房子的,因为我没那么多钱, 那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的?什么样的方法能保证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心里想法是换面积相当的房子不加钱,可行吗。在线等!!!希望专业人士回答,谢谢了!!!

鄙人薄见,首先,查其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卖房的在卖房前说和房管局没有沟通好,这种理由实在可笑。
另外,既然阁下有提到是订购此套商品房,那么想必是交付了定金,既然交付了定金,发生这种情况,阁下则毫不犹豫可享受获得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
这是法律上的定金规则。
建议不用选择开发商给的第一个选择,房地产市场上的开发商都是食肉的狼,游戏一开始就违约的狼,还能与之共舞!?
退房,走法律程序也就等于双倍返还你的定金,足可以补足两个月后的市场浮动差价了,相信阁下不会有什么损失。
开发商一定要打官司的话,请一般律师即可,做好证据准备,其必输无疑,而其承担阁下的诉讼费用。
法律就是这么简单。请不要排斥法律。
您的背后站的是正义。
区区薄见,望有所裨益。

面积相当的房子不加钱可能性不大 因为价钱都是开发商自己定的 他们不想给你换一样价钱的房子就不会给你换
而且他们已经给你两个选择了 要么换贵的房子要么退房

你的利益目前没有被损害阿 毕竟你还没签合同也没交钱——定金付了吗?如果推定 可以要求他们给你退定金并且配场活期存款利率